轉職注意!又是年末轉職的季節了,上班族應徵其他公司工作,除了在意職位、薪資的變動,也有人擔心新公司幫加保勞保時,會查到個人不想曝光的資訊。對此,勞保局表示,其他單位的投保紀錄受個資法保護,新公司是無法查閱的,但若新公司要求勞工自行提供,當事人可以拒絕,雇主不得強迫。
上班族跳糟換工作,有人心中有個坎,「新公司查得到我在其他單位的投保紀錄嗎?」不管是應徵時想爭取較高薪資而玩了心機,或換工作太頻繁而不願新雇主知道,總之,要被新公司調查起底怎麼都不會開心。
對此,勞保局表示,其實勞工們可以不用擔心,因為這些資料有受到個資法等法令保護,所以若是你在A公司的話,A公司就只能查到你在A公司的投保資料,過往的投保明細是查不到的。
不過,民眾在應徵工作時也可能碰到一個情形,新公司要求應徵者簽同意書讓公司方申請查詢,有人在求職心切下,感覺不簽同意書不會被錄取而同意了,但事後反悔可以嗎?
勞保局表示,如果民眾簽名同意讓現公司可以查詢,依個資法第19條規定,公司是可以出具你的同意書跟勞保局申請查詢。如果當事人後悔的話,就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跟現在的公司反應,表示不同意現公司可以查詢前公司的勞保資料。
還有民眾問到,若新公司要你去勞保局申請歷年工作經驗,這樣算違法嗎?對此,勞保局指出,新公司這項要求並未違法,但勞工可以拒絕,雇主不得強迫。不過,相關細節可進一步詢問各地勞基法及就業服務法主管機關,以維護個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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