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東吳天菜」東吳大學陳姓學生,2018年12月將女友的性愛影片po上PTT、Dcard、Pornhub等論壇網站,遭女友發現後怒告,一審法官依張貼裸露性器官等影片16次,上傳至網際網路供人觀賞猥褻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73萬,但高院法官卻改判1年,緩刑4年,讓受害女泣訴,「還要法律幹嘛?我的人生都毀了。」
據了解,陳男身高183公分,案發時就讀於東吳大學,是系上籃球隊球員,是許多女學生的「天菜」,去年12月25日到1月20日,陳將自己與林姓女友的性愛影片分別上傳,共計16次,二人分手後,林女在瀏覽網路時,赫然發現自己是影片主角,身心嚴重受創,出現吃不下、睡不著等焦慮症狀。
法院開庭時,林女告訴法官不願和解,請求法官判決陳男要入監服刑,而陳男坦承犯罪並稱,案發後他主動請求網站管理員將影片下架,希望法院考量犯後態度,希望從輕量刑。
一審判決指出,陳因好玩,想要藉由網路傳播增加與異性交往機會,上傳與前女友的性愛照片、影片,足以助長淫風,破壞社會善良風俗,16次散佈猥褻物品,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
陳男與檢方事後分別上訴,高院卻認定,陳男16次犯行,係出於同一犯罪目的,且無法分開時間差距,應視為數個行為之連續接合,合為包括一行為評價,因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刑1年、緩刑4年,必須賠償75萬元,讓被害林姓女子幾乎崩潰。
(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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