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縣政府響應陽光基金會「臉部平權」運動,27日由屏東縣副縣長吳麗雪代表簽署推動承諾書,允諾持續推動身障者友善共融的平權環境,這一簽也完成台灣本島各縣市最後一塊拼圖,期盼一步步減少「以貌取人」的情形。
根據陽光基金會針對台灣民眾身體意象與經驗調查,有12.1%台灣民眾曾因外貌遭受他人取笑;11.5%曾因外貌被批評。基金會執行長舒靜嫻表示,等於每8人就有1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其中不少是歷經受傷、疾病,嘗試努力復健,卻要遭到外界異樣眼光。
「換成是自己,心情會是多難熬」,舒靜嫻坦言,這就是近幾年積極推動臉部平權的原因,真的希望營造友善環境,讓這些人不再遭受不公平對待。
屏東縣有統計,至2019年底共有171位顏面損傷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吳麗雪表示,縣府透過各種形式,推動臉部平權運動,包括各局處求職過程,不強制要求張貼履歷照片,並鼓勵各級學校以教育方式向下扎根,已有52校加入響應。
因罹患口腔癌而動刀的施向立人就有切身之痛,坦言因臉部變化開始害怕接近人群,直到真正邁開腳步才發現,其實社會非常友善,不僅成功找到復康巴士司機工作,更在去年台灣設計展被邀請走上伸展台,走向群眾,即便面容與大家不太相同,仍能微笑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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