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9、10月苗栗縣民在公館、苑裡撿到3隻石虎寶寶,經過縣府、林務局、農委會協力合作,細心照料半年後,其中2隻公石虎通過野放訓練,3月中旬順利回歸山林,石虎保育人人有責,苗栗縣府也公告今年「友善石虎生態給付試辦計畫」,範圍從通霄擴及苑裡、西湖地區。
農委會核定苗栗縣2020年友善石虎生態服務給付試辦計畫,居住通霄、苑裡及西湖的鄉親,只要實際生產農地不使用除草劑、毒鼠藥、獸鋏,並符合農藥安檢規範,每公頃農地可領到2萬元獎勵金;願意配合架設相機監測,拍攝到石虎影像,再加領1萬元。
社區巡守隊協助巡守石虎棲地、通報及協助拆除違法獵具、石虎保育宣導、協助設置家禽場域圍網等,每年可獲6萬元獎勵金;在巡守範圍內,配合架設自動相機,拍攝到石虎影像,每次核發5萬元獎勵金,每年2次為限,每次相隔至少3個月,最高可領10萬元。
另外,苗栗縣放養家禽場域,若疑似石虎入侵危害家禽,不危害石虎生命,立即通報縣府處理者,經勘查有危害事證,在危害動物未明前,先發給3000元獎勵金;願意配合架設相機監測者,3個月內拍到石虎,再核發1萬元,每場域以1次為限,農業處預計4月中旬將公告申請規範並開始受理。
農業處自然保育科指出,友善石虎生態給付,去年編列200多萬元獎勵金沒有發完,今年林務局為鼓勵鄉親申請,獎金加碼至600萬元,呼籲鄉親不要錯過、趕快申請,去年共有29家養禽戶、3戶友善耕作田區、4個社區巡守隊拍到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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