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興文之子李堉睿去年10月28日躲在IKEA新莊店,待店家打烊後,在館內脫光衣服隨意跑動,甚至跑到書桌旁「打手槍」、假裝洗澡、排泄等,事後將影片上傳至個人YouTube頻道,遭IKEA提告;新北地院認為,李堉睿有損IKEA形象,依無故隱匿於他人建築物罪,判3個月有其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李堉睿去年10月底在個人頻道「馬克斯WillDoIt」上傳影片《我在IKEA睡了一晚!警鈴大作!》,向大家表示自己要挑戰在IKEA待24小時;李堉睿等至凌晨3時確認員工都下班後,便從倉庫區跑出,衝至家具區大鬧。
李堉睿先開臉書直播大喊「我們從來沒有玩假的」,還在影片中大爆粗口,不只全裸假裝沖澡、上廁所,甚至跑到書桌旁「自慰」。
IKEA得知後對此相當生氣,向李堉睿提出提告侵入住宅和散布猥褻物等罪;檢方認為,李堉睿雖裸露身體拍片,但有馬賽克等安全措施,所以不構成散布猥褻物品罪,最後只起訴無故隱匿於他人建築物罪。
IKEA為在法院審理此案時主張本案應用通常程序審判,不宜採簡易判決程序進行,希望讓公司有機會對李堉睿表達譴責之意,並讓民眾瞭解別有心存僥倖心態,產生「即便違法,但只要有錢繳納罰金即可無事」的想法。
新北地院認為,李堉睿一案事證明確,依現有證據即可認其犯行,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並無不當,最後仍依簡易判決程序處刑。
法官調查後認為,李堉睿只為增加點閱率,便於賣場內做出有損IKEA形象的不雅行為,傷及品牌名譽,但考量其無前科,最後依隱匿於他人建築物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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