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第17世大寶法王噶瑪巴,去年遭爆破戒,與台灣黃姓女信徒交往、發生性關係。在台大弟子羅卓仁謙(本名熊慧行)為保護上師,反過來污衊黃女是精神病患、中國妖女,黃女憤而提告求償、要求道歉,台北地院18日判黃女勝訴,可上訴。
黃女去年向媒體爆料,指她11年前赴外國念書,受「宗薩欽哲仁波切」感動,加入學習密宗法門,5年後並在仁波切安排下與大寶法王會面,大寶法王向她要了Skype帳號,兩人於2013年起成為「情人」。
黃女出具經聲紋驗證的大寶法王錄音檔,證實兩人確實有不尋常男女關係,並秀出微信對話,證明仁波切教唆女弟子獻身;對話紀錄中,黃女指控仁波切是「皮條客」,仁波切沒有否認,竟還回答「hehe(嘿嘿)」。
去年1月報導刊登後,羅卓仁謙製作懶人包貼圖,反指黃女是精神病患、中國妖女,號召各方弟子張貼在臉書粉專「為上師大寶法王護關」,導致黃女臉書被灌爆,黃女不滿遭霸凌,憤而提告求償1元,要求羅卓仁謙公開道歉。
羅卓仁謙雖否認製作懶人包,辯稱「不記得了」、「沒看過貼文」,但他曾在臉書直播自承做懶人包、稱黃女為精神病患,影片已被黃女備份下來,法官當庭勘驗後,認為羅卓仁謙確實侵害到黃女名譽,遂判決賠償1元,並於臉書刊登道歉啟事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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