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鍾姓男子,爽啪網路認識的13歲少女小美(化名)之後,竟然跟小美的媽媽誇讚說:「小美的技術好」,小美的母親氣炸,怒對鍾男提告性侵,台南高分院審理後將鍾男判刑4年。
據了解,鍾男與小美在網路交友軟體認識,鍾男106年11月8日得知小美與家人發生爭吵,因此約小美到嘉義家居住,當晚2人就發生性關係。小美的母親得知後氣得報警處理,鍾男被移送法辦。
小美的母親在庭上表示,因為鍾男打電話到家中找女兒,不僅坦承與小美發生性關係,還說女兒在性方面「讓他很舒服」,甚至對她飆三字經,讓她當場氣炸,對鍾男提告性侵。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鍾男明知小美是未滿14歲少女,缺乏性自主性,仍與其發生性行為,且犯後態度不佳,因而維持一審原判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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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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