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米娜」近日登上熱搜,她在台中IKEA、三井OUTLET等賣場,全裸拍攝一系列照片,之後上傳到Twitter,還邀請喜歡的粉絲可以匯款贊助,「台中米娜」在照片中標註「賣場露出」、「暴露狂」、「想…裸體在客廳看電視」等暗示字語引發熱議,警方也依據賣場監視器,找到「台中米娜」還有攝影師。
雖然事發後,「台中米娜」已經Twitter關閉帳號,但由於在賣場拍攝裸露照片,不僅觸妨害風化罪,恐面臨最重2年以下有期徒刑;協助拍攝、散布者則觸犯法條、及刑責,為涉嫌刑法第234、235妨害風化罪之公然猥褻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今(30)日晚間,警方根據賣場監視器拍到的車牌號碼,找到「台中米娜」還有掌鏡人張姓廚師,兩人經傳喚到案說明,大約在8點27分時離開派出所,「台中米娜」穿全身黑,用連帽外套遮住頭部,一看到記者還有攝影機,一句話也沒說馬上拔腿奔跑,期間還差點跌倒,最後迅速跳上計程車離開。

(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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