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2371)經營權爭奪戰進入新戰局!經濟部核准欣同、新大同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市場派臨股會召開前,大同自9月15日起股務代理更改為台新銀行;今早又傳出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同公司和子公司華映隱匿財報案,今以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罪,起訴林蔚山夫婦、華映前財務長兼會計主管汪志成、前財務長簡永忠和前總經理林盛昌5人,依法最重可處10年徒刑。
自經濟部次8月12日核准欣同、新大同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原本公司派林郭文艷與市場派王光祥兩強的對峙局勢變更,欣同負責人林宏信陣營成為關鍵第三方勢力,隨著林宏信一派拿到臨股會召集權,按時程估計,市場研判百年大同最快10月恐變天。
檢調調查,台灣華映2006年間計畫收購中國大陸閩東電機,再改名華映科技到深圳交易所上市,華映為了讓中國大陸官方核准此收購案,多次拜會福建省政府高層,中國大陸官方要求華映要維持閩東電機原有的利潤和保障原始股東權益,因此需提供業績保證,華映最後以華映百慕達公司、華映納閩公司的名義簽下19項承諾保證。
檢方認為,19項承諾中,有6項承諾的隱匿對投資人影響最大,包括「重組方不減持上市公司股分承諾」,導致華映公司當時持有的華映科技股票全部無法買賣,而此重大的利空消息被隱匿後,投資人只知道收購案的利多,卻不知利空。
(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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