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台中的一名女子小如(化名),3年前向男友買進一間價值3千萬元的豪宅,但兩人交往期間,男友不斷與前妻藕斷絲連,甚至與其他女性朋友出遊、睡同房發生性關係,導致兩人不斷爭吵,男友更於2018年在豪宅內輕生,房子成為凶宅,不滿的小如認為男友故意報復,決定提告求償。
小如開庭時表示,自己在2017年12月5日,向男友以總價3千萬元,購入一間豪宅,並且在隔年的3月29日,全部付清房款,當時小如也讓男友保有豪宅鑰匙,同意他在此進出、或是居住,想不到2018年11月8日,男友在屋內輕生,豪宅變成凶宅,房價直跌1078萬元,小如認為是男友刻意報復,因此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小如指出兩人交往期間,男友不僅與前妻、以及其他女性朋友糾纏不清,甚至一起出國遊玩拍攝親密照片,男友還稱呼別人「老婆」,對此兩人經常吵架,常以「因為我拿了妳的錢,才會這樣質疑我」、「我已經沒有任何能力」、「不必揶揄我」、「我今生最大的錯,就是不應該拿妳的錢想開工廠」等語,回應小如對關係的質疑。
與男友的「寄人籬下」相比,小如經濟穩定,名下擁有數棟房產,認為男友對此應該不滿許久,也曾抱怨小如自以為是、不懂體諒,且男友身亡時已年過50歲,對於凶宅判斷能力不可能不知道,才會選在豪宅裡輕生,意圖兩敗俱傷、發洩不滿情緒。
對此小如男友遺產管理人表示,2人雖然偶爾會爭吵,但男友輕生並不是因為吵架,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男友是故意侵權。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小如男友輕生,雖然主觀是殘害自己生命,但同時讓房屋變成凶宅,日後難以出售,與房價跌落有因果關係,認為小如主張有道理,判遺產管理人應在遺產範圍內,給付小如10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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