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辣妹去年底到台中某知名夜店玩樂,酒醉意識不清進錯包廂,被不認識的男子小陳帶去摩鐵脫光光,正當小陳以身體正面趴在她身上,準備玷污她的那一刻,辣妹突然驚醒,她假裝要上廁所,趕緊打電話給友人求救報警。台中地院考量雙方以25萬元和解,予以減刑,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將小陳判刑10月。
判決書指出,小陳去年12 月16日凌晨,與友人在台中市南屯區夜店包廂內飲酒作樂時,一名醉醺醺女子突然闖入,小陳與友人一起將她扶到附近的摩鐵房間內,友人隨即離去。
小陳見女子失去意識,認為有機可乘,便將自己與女子都脫光光,正當他正面趴在女子身上,準備「進入」瞬間,女子竟然清醒了!她在極度驚嚇中仍機警地藉口要上廁所,在廁所內撥打電話向夜店公關友人求救,再謊稱要外出拿東西,一定會回來等語,誆騙小陳成功,免於遭侵犯。
法官認為小陳未能謹慎自持,為逞一己私慾,竟趁人酒醉中不能抗拒,欲對告訴人乘機性交,幸而告訴人及時清醒而未得逞;考量小陳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且調解成立,尚有悔悟之心,判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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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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