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一少女北上求職遭軟禁、失聯66小時一案,警方1日上午將少女從新竹救回高雄,羅姓主嫌及王姓、盧姓嫌犯陸續押回高雄偵訊。羅姓主嫌拒絕夜間偵訊,王姓、盧姓嫌犯1日傍晚移送地檢署複訊後供出相關事實,檢方認定無交保必要,均請回、諭令限制住居。
據了解,王男在羅男豪宅擔任物業管理員,負責幫羅男管理套房分租,王男相信羅男所稱、被害少女是來租屋的房客,因此沒有起疑。
盧男則受羅男所託幫忙載送少女,並刻意移動手機誤導警方、再將手機丟棄。檢方認為,盧男雖有參與但非犯罪主要行為,對於羅男與被害少女關係為何也不清楚。
檢方表示,王男、盧男雖有犯罪嫌疑,但都已供出相關事實,尚無交保必要,最後諭令限制住居。
檢警此次一共從新竹帶回羅姓主嫌、盧姓男子、王姓男子和羅姓主嫌的太太及母親等5人,其中僅羅母初步排除涉案。
王嫌及盧嫌接受警方初步偵訊後,分別於晚間6點55分、7點20分被解送至地檢署接受複訊,案由均為「強制猥褻」。王嫌、盧嫌兩人訊後分別於晚間8點10分、晚間9點被請回、限制住居。
據了解,羅妻下午就先行到地檢署接受偵訊,暫列證人,未轉為被告。羅嫌晚間拒絕夜間偵訊,先暫時送往刑大留置一晚,待羅嫌明日完成訊問後,檢方要再比對兩人說法是否相符。
8月29日下午少女私下離家,與一名要好得女同學一同搭高鐵北上至新竹求職後失去蹤跡,女同學晚間獨自回高雄,向警方透露少女搭乘白牌車的車牌號碼。
據了解,少女透過手機結識嫌犯,嫌犯先以小額工資引誘少女上鉤,再以月薪5萬元、「陪玩打工」的工作吸引少女赴新竹面試。少女赴約後疑似遭羅嫌控制,藏匿在豪宅中的夾層長達4天,期間更以頸圈控制行動。
警方三度搜索豪宅才發現藏匿少女的夾層,救出少女。1日上午將少女送回高雄、先送醫檢查再至地檢署接受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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