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排名第二的空手道國手「小清新」文姿云,片面與經紀公司「弘特舞蹈」解約後,仍被繼續用於產品代言,故提民事訴訟請求排除侵害人格權,並求償60萬元未給付的代言費。台北地院今首開庭,弘特負責人張詩宏說痛批文「過河拆橋」,要求賠償200萬元才同意終止和約;文的律師則強調,解約過程一切合法,不可能賠錢,將交由司法判決。
文姿云提告主張,她與弘特原本簽約到2022年,利潤64拆帳,但因雙方價值觀有落差,今年5月發律師函通知弘特要終止契約,並要求弘特停止使用她的名義賺取代言費用。此外,弘特有2筆以她為名義的代言費尚未支付,金額約60萬元,此部分一併請求給付。
文的律師戴家旭強調,雙方當出簽訂的是「委任契約」,依《民法》規定,當事人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文姿云既然已發律師函告知終止意思,解約過程就完全合法。
張詩宏則表示,文姿云發函片面解約,理由只簡單說「價值觀有落差」,迄今未說明到底哪裡有落差,讓他無法接受,因此認為委任關係仍在,文這段期間自己收的、以及未來直到2022年合約到期前賺取的代言費,應該要依約分4成給弘特,不然就現在一次性賠償200萬元,他才同意終止契約。
張詩宏並說,他與文姿云2015年簽約,一開始四處拜託廣告圈朋友,才拉到第一個廣告代言,2018年10月更拉到名牌NIKE的代言,不斷幫文曝光、累積身價,總共賺進上千萬元,今年卻突然片面解約,還對他提告,痛批文根本是「過河拆橋」。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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