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局瑞穗分駐所25歲羅姓警員,今天中午被同仁發現倒臥在分駐所宿舍,太陽穴疑有彈孔、臉部鮮血,身邊遺留一把警用槍枝、一枚子彈,緊急送往玉里榮民醫院醫院搶救,遺憾仍傷重不治。警方剛剛證實羅員自戕,但詳細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鳳林警分局長林昆達下午出面受訪表示,羅員24日執行12至14時巡邏勤務,領完槍枝簽出後,獨自走回宿舍,舉槍自戕,因同仁遲遲聯繫不上羅,中午12點50分許,前往宿舍查看,赫然發現羅倒臥在宿舍現場,太陽穴有明顯傷口,且身旁有配槍及一枚子彈,立即通知救護車送往玉里榮民醫院搶救。

警方表示,羅員2017年自警專34期畢業後,就到瑞穗分駐所服務,從警年資近3年期間,平日勤務狀況正常,情緒平穩,與所內同仁相處和睦,單身且無經濟與家庭壓力;此次警政署統調也被核調到台東縣警局,28日準備要報到。

據了解,羅員21至23日休假期間,和所內將一起同調台東的蔡姓同事,前往台東拜訪朋友期間也無任何異狀,孰料發生憾事,至於詳細事發原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

林昆達呼籲,目前各縣市警察局、分局,均設置有「心理諮詢輔導委員」,可提供心理方面出現問題的警察同仁作為諮商管道,員警若遇上心理或工作上壓力無法調適,即可尋求協助,以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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