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對男女,廖姓男子與王姓女子,兩人在同一間公司上班,為了要省錢合租一間套房,而王女有一個上大夜班的弟弟,會在姊姊與廖男出門上班後,到套房睡覺補眠,某天王女弟弟向姊姊透露,一人在家睡覺時「被摸下體」,王女放手機偷錄,事情發展讓王女相當咋舌。

廖男與王女一起合租套房,平常王女睡床上,廖男則是打地鋪,而王女弟弟因為在附近上大夜班,白天時會到姊姊套房借睡補眠,廖男也知情;去年5月,王女弟弟告知姊姊,有時在套房裡睡覺,「好像被摸下體」,王女懷疑就是廖男,但沒有證據,因此王女用手機放在房間偷偷攝影。

去年6月10日晚間大約7點,廖男發現王女弟弟在套房睡覺心生邪念,先是猥褻王女弟弟、接著口交,之後用手機拍下體,騷擾過程全被暗藏的手機錄下,收集到證據後,王女與弟弟隨即控告廖男。

偵訊時廖男對犯行坦承不諱,稱看到王女弟弟熟睡,才會一時衝動趁王女外出,對其弟弟猥褻得逞;王女弟弟則作證表示,因為上大夜班的關係,只要一睡著都是熟睡,直到5月感覺到被摸,才告知姊姊。

廖男在偵訊坦承犯行,辯稱是看到男子獨自熟睡一時衝動,所以趁王女外出之際下手,但不知過程都被蒐證拍攝下來;弟弟則指證,自己上大夜班,所以睡著後都睡得很沉,5月間被摸時有感覺,才向姊姊訴苦。

桃園地院審理此案,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廖男1年6月徒刑,但審酌雙方以12萬元私下和解,王女弟弟亦同意原諒,最後判處廖男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交付保護管束,並在判決確定2年內提供120小時社區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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