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警察局一位已婚黃姓員警亂搞婚外情,竟玩上學弟新婚一年多的護士妻子,東窗事發後,兩個人皆依妨害家庭罪被起訴。刑事部分因通姦罪違憲,法官判免訴;民事部分法官則判學長需賠償學弟35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學弟與妻子兩人於2018年結婚。他當庭控訴,黃姓學長為有婦之夫,卻逞私欲多次跟妻子偷偷約出去,甚至還在2019年12月間甜蜜出遊兩天一夜,他在同月某日間發現妻子與學長一同走進一間飯店,便會同徵信社人員一同前往抓姦,事情才曝光。
而學弟的妻子也向他坦承,在當天兩人有發生一次性行為,他不堪受辱,且此舉已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及名譽,便向學長求償70萬元。而黃男在開庭時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或任何聲明及陳述。
法院經查後認定,黃男明知護理師為學弟的妻子,卻仍介入對方婚姻,還與其發生性行為,此舉足以破壞學弟與妻子間婚姻的幸福美滿,影響兩人的共同生活。酌以原告婚姻狀態、生活影響程度、兩造警察身分後,認判賠35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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