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李艷秋的二哥李金水為了母親遺產,控告大哥李金桂、大嫂偽造文書,連么妹李艷秋也遭殃。李金水指控李艷秋將母親存摺印鑑交給大哥、大嫂,2017年2月18日李母過世後,提領郵局存款186萬元,但檢察官認為,李金桂盜蓋印鑒已遭法院判刑,而李艷秋與大哥、大嫂並沒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對李艷秋作出不起訴處分。
李金水認為,李金桂是有計畫的掏空母親遺產,在李母過世當天、隔2天分別提領6萬、180萬。法院認為,李母過世後,不得再以往生者名義處分財產,考量李等2人將提領款項用來支付醫療費、喪葬費、教堂彌撒、墓園整修等費用,除判處有期徒刑數月外,並宣告緩刑2年。
但李艷秋的二哥李金水並沒有因此罷手,再告李艷秋將存摺、印鑑交給大哥,亦損害他的權益。但李金桂作證說,2016年底,他向李艷秋拿取印章後,就一直沒有歸還,因為李母有授權他們全權處理,與李艷秋無關。
檢察官以沒有證據顯示李艷秋與李金貴、李妻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並以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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