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讓行政院長蘇貞昌震怒、害高市警局長李永癸下台的美麗華舞廳一死一傷鬥毆案,高雄地檢署3日依殺人等3罪起訴主嫌林男。檢方痛批林男事後狡辯錯殺是自衛,難認有真心悔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另依藏匿犯人罪起訴林男女友潘女,8名參與鬥毆者則依聚眾施暴罪起訴。
檢方怒斥,這場街頭砍殺大亂鬥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危害,對一般民眾是不良示範。林男刀刀刺向被害人李姓男子胸腹重要臟器,導致李男當場死亡,卻狡辯成自衛,難認有真心悔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今年7月10日凌晨,林男先帶著小弟在小港區某店家砸店,接著相約到美麗華舞廳消費。林男載潘女抵達,將車交由泊車小弟時,在門口遇上死者李姓男子一行人正準備離去。
林男當時認為李男一行人中有人瞪他,雙方不但互嗆還直接在舞廳外人行道上演大亂鬥,混亂中林男突然拿出摺疊小刀劃傷敵對陣營張姓男子上臂,接著冷不防直接往李男胸、腹部猛刺3刀,當場造成李男氣胸、大量出血不治。
員警到場處理時,林男還故意向員警謊報假名「林建輝」,趁前往醫院醫治時跳窗逃逸,還打算與潘女共同逃亡。最後因盤纏用罄、逃回住處遭警方逮獲。
林男一度還辯稱作案用的兇刀是從李男陣營人士身上搶奪而來,還強調自己是正當防衛。但檢方根據死者傷勢,認定林男狡辯,難認有真心悔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潘女則因幫助逃亡被起訴藏匿犯人罪,其他參與鬥毆之人也依聚眾施暴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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