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陸河北一名王姓男子,雙親多年前過世,遺留下的房產經兄弟姊妹商量後,決定暫由他出面繼承,沒想到當地行政單位辦理繼承手續時,卻被要求拿出「祖父輩死亡證明」,王男一查傻眼,發現已離世的阿公是清朝人,那個年代哪來「死亡證明」?
據《海峽消費報社》報導,當王男決定繼承房產時,便拿著相關文件到行政單位辦理財產轉移手續,因父母已過世,承辦人員便要他出示「祖父輩死亡證明」,才有繼承資格。
對祖父完全沒有印象的王男,回去查了一下祖譜,發現祖父是清朝人,他根本沒見過,而爸爸是祖父的小兒子,和大伯們差了20歲,大伯多年前已過世,戶口名簿完全沒有祖父母的身份資料,且如果祖父母還活著,現在已經超過125歲了。
由於這樣的案例實在過於罕見,承辦人便告訴王男,另尋兩位公證人,由他們證明有這樣的事蹟,才能完成財產轉移。
(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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