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百貨周年慶陸續開跑,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於本月至12月間,將針對北市熱門百貨商圈業者,就工資、工時、休息、例假及休假等相關規定,啟動勞動條件專案檢查,以過去事業單位常見違反事項,如「延長工時未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予一例一休」等列為檢查重點,以保障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
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周年慶在各大百貨追求年度業績成長重頭戲期間,業者多會延長營業時間並僱用大量臨時性人員,應對大幅增加的客戶服務及商品銷售量次需求,業者應避免使勞工有超時工作、休假不正常,不應單純節省人事成本讓勞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
先前傳出有專櫃人員因遲到、早退、請假、空櫃等事由,被百貨公司開單處罰,陳信瑜說,即使百貨公司與專櫃雙方有簽訂商業合作契約或管理規定,發生違約事由都不能未經協商程序,轉嫁從員工薪水扣款,否則若經查處認定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情事,得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
陳信瑜呼籲,凡百貨從業人員,只要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得工資者,均屬《勞基法》所保障的勞工,不因屬一般正職或臨時性需求受僱勞工而有別,有關工資、工時、休假、例假、休息日及請假等勞動條件相關規定的權益,均無差異,雇主在追求商業利益的同時,仍要重視勞工的勞動條件,務必遵守勞動法令規定,維持勞動環境勞資雙贏。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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