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在北市某教會擔任課後輔導老師,被控涉嫌在今年5月間利用指導1名國中女生功課時,2度伸手進女生短褲內,掀開內褲碰觸她下體。台北地檢署調查時,陳男竟辯稱他是幫忙女生擦蚊子藥,因他有隻眼睛是義眼,跟離沒抓準而不慎碰觸,辯詞連檢察官都覺得很扯,今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嫌起訴陳男。
被害女生控稱,她今年5月間到某教會上課輔,陳男對她一對一指導功課時,先用手伸進她的短褲褲管內,隔著底褲碰觸她下體,不久再伸手進她褲管,直接翻開底褲,再觸摸她下體。她回家後,以寫紙條方式告訴母親,母親得知大怒,帶女兒報警提告。
檢方調查時,陳男否認猥褻,推稱是女生說被蚊子叮很癢,他因女生忙著寫作業,好心幫她擦藥,因他有隻眼睛是義眼,可能因此抓不準距離感,不小心碰到褲管,檢方不採信,依法起訴。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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