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員林豪品國際實業公司,進口大陸製造的一般非醫用口罩,以自家公司外盒包裝混充為MIT醫用口罩販售牟利,不法獲利逾2500萬元;彰化地檢署近日偵結,將48歲公司負責人呂男依《刑法》加重詐欺取財及商品虛偽標記等罪嫌起訴,成為彰化縣首宗口罩國家隊遭起訴案例。
檢警調查,豪品公司今年3月日才取得衛福部核發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並在員林二廠內生產醫用口罩,並加入實名制口罩徵用行列,成為口罩國家隊。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6月1日解除口罩管制可自由買賣後,即透過網路對公眾散布販賣醫用口罩之不實訊息,或利用實體通路不實兜售。
起訴書指出,待豪品接獲訂單後,呂男隨即指示員工自江蘇進口將近千萬片一般(非醫用)口罩,拆包後取出已註明非醫用的簡體字合格證,重新以膠帶封黏,裝入自家公司醫用口罩內盒,外盒上皆標記產地台灣及許可證字號,而虛偽標記原產國及品質。
豪品將陸製口罩重新包裝後以「H559型平面活性碳」、「H5707型兒童三D立體」、「H5738型成入三D立體」等3款產品,賣給不知情的通路廠商,並透過蝦皮、奇摩、露天拍賣等網路平台,共賣出9萬8153盒、共490萬7650片的口罩,詐取2556萬多元,直到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查核小組接獲通報,今年9月10日由彰檢指揮警調查辦。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說,日前檢警會同衛生局前往搜索、稽查,呂男獲200萬元交保,回廠辦理退貨事宜,已退款642多萬元,扣除後剩餘1914萬元不法所得,將一併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
檢察官還在起訴書中指出,被告呂男詐欺罪數之計算應以銷貨交易次數為準,即每一單據憑證代表一次交易,是以被告就非實體通路銷貨部分,共計加重詐欺取財114次,就實體通路銷貨部分,共計普通詐欺取財472次,請法官予以分論併罰。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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