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列頓將在兩周後提出兩項草案,分別是數位服務法(DSA)和數位市場法(DMA),皆將影響到谷哥、蘋果等跨國科技大廠。

數位服務法要求科技公司解釋其演算法,對監管單位開放其廣告檔案,並且需能在平台更好地處理仇恨言論和有害內容。

數位市場法則對線上守門員(例如谷哥搜尋)列出一系列要求,例如對競爭對手和監管單位進行部分資料的分享,或是偏愛自家服務的違法行為。

布列頓表示,違反規定者首先是罰款,再來是更大的罰款,然後是補救,到競爭規定的最後,則是結構性分拆,「從罰款到分拆,當然只在歐洲市場進行」,而企業分拆並不是目標,只是確保必要時的手段。

另外歐盟為避免企業和公民依賴於亞洲和美國的數據,執委會提案新規則,讓商業和研究機構可以分享公共的和個人數據,歐盟希望在開發個人化的健康治療、氣候變遷議題、發展精準農業的技術上,都能因此獲益。

歐盟反壟斷專員維斯塔格(Vestager)表示,數據應該是可取用的,該類數據的分享應該是安全的。數位事務主管布列頓也指出,對於數據流通,我們需要民眾的信心。

歐盟此前一數據策略,欲創建單一數據市場,協助技術公司與矽谷抗衡。歐洲在第一波數位革命落後,例如社群媒體、手機、線上購物等領域,看到自身在產業數據競爭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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