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男子簡裕晉因林姓女手與他分手後另與文姓男子交往,他竟持刀殺死文男,一審依殺人罪重判無期徒刑,他打悲情牌聲稱是921地震受災戶並向死者家屬道歉,二審改輕判15年,但更一審認為他沒有賠償家屬及真正悔悟,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簡與林原為男女朋友關係,2人分手後,林女與文男交往,簡男妒火中燒,2018年11月20日晚間,他前往五金行購買水果刀到林女居所,趁文男裝設電視盒不備之際,持水果刀猛刺對方,造成文男右側腰腹受有刀刺傷。
林女見狀抱住文男以避免再遭刺殺,簡男將她拉開後再持刀刺向文男3刀,刀刺入其左肺上葉,簡男行凶後逃離現場,文男雖經送醫急救,仍因出血性休克於到院前死亡。
南投地方法院將簡男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但台中高分院認為他案發後主動投案接受裁判,且在法庭上一再表達後悔、非無悔意,將他改判15年,遭最高法院撤銷。
更一審認為,簡男在警、偵訊及一審均否認犯行,一味飾詞狡辯,一審判決後見證據確鑿、難以飾詞否認,才坦承犯行,他案發後除了曾經在開庭時對死者家屬形式上表達歉意外,別無其他具體或實質行動,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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