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葉姓男子今年5月、7月陸續拿安全帽砸8歲女、男童、搶走11歲男童腳踏車,葉男被逮後坦承犯案,加上3名受害者指證歷歷,桃園地檢署依照傷害罪嫌提起公訴,也因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罪請求加重其刑,不過葉男領有身障手冊,也請法院妥適量刑。
檢方調查,葉男今年5月7日晚間,在中壢突然拿著安全帽朝8歲女童揮打,導致女童頭皮挫傷。7月31日傍晚,在平鎮某超商拿安全帽揮打8歲大男童,導致其頭皮挫傷。他打完男童後,看見11歲男童騎著腳踏車,竟徒手把男童推倒,導致男童摔車,他則趁機搶走腳踏車後逃逸。
警方獲報,證人指證歷歷,還有監視器截圖,加上葉男坦承犯案。桃園地檢署認為,3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求分論併罰,加上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罪,請求加重其刑,不過因葉男領有身障手冊,也請法院妥適量刑。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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