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長游迺文涉接受高額餐飲招待,指示代操券商拉抬特定股票,台北地方法院裁押後,他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他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等罪,有串供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確定。
高院認為,游男涉嫌重大,所辯情節與證人之陳述互有出入,且以其在運用局之任職階層,復具有相當之社會地位、影響力,與所接觸之運用局外部人員之共犯,利害關係密切,當有事實足認為有相互勾串之虞。
合議庭考量本案犯罪情節重大,相關案情有待檢察官調查釐清,為期各項證據不受勾串汙染,確保司法權有效行使,以目前之偵查進度,無法以羈押以外之強制處分手段替代,且有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裁定羈押禁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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