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緝犯籍斯瀚9日藉口有心臟病要求就醫,卻在3女1男協助下逃亡21小時,今天中午在基隆七堵落網。其中一名陳姓女子,明明是人妻,卻愛上「小王」籍男,兩人遭逮時,雙手上銬狼狽坐在人行道上仍緊緊相依偎。不過陳女為愛「劫囚」得付慘重代價,助犯人逃脫、妨礙公務等罪加起來,最重刑期恐達6年。
32歲籍斯瀚因縱火未到案執行而被通緝,8日晚間投案,9日中午稱有心臟病要求就醫,前往竹北市東元醫院就醫,下午近3點檢查完離開醫院時,卻在4名友人協助下,坐上一輛紅色轎車逃亡。
其中駕駛紅車的陳女,正是籍男女友,但她其實是一名有夫之婦,昨晚警方前往陳女家中盤查,應門的男性正是「陳女的丈夫」,經過警方說明及看到電視播放的新聞,陳夫才得知戴了綠帽。
不過陳女「為愛瘋狂」恐得付出慘痛代價。根據刑法162條第1項:縱放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脫逃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第2項:損壞拘禁處所械具或以強暴脅迫犯前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在被警方攔捕時有衝撞行為,恐涉犯妨害公務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多項罪刑加起來,最重刑期恐達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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