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手機可能沒電了!這個時間應該要到學校了才對,請警察幫幫忙!」住在花蓮的王姓婦女向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報案,指稱女兒搭車返校,竟失去連絡急如熱鍋螞蟻,警方在鰲峰路段尋獲女學生,一問之下,果然是手機沒電,因為旅途勞累,在火車上睡著忘記下車,就一路坐到清水了。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所長曾一峯、巡佐蔡明佳、警員陳宏霖接獲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通報受理之緊急協尋案件,報案人王姓婦人表示十八歲女兒,前一天上午9時許自行坐火車返校,但等了一個晚上,卻遲遲等不到女兒報平安,電話也連繫不上,趕緊到派出所報案請求警方協助。
王姓婦女表示,「我想她的手機可能沒電了!所以才沒有回電給我,但是這個時間應該要到學校了才對,請警察幫幫忙!」員警立即一面調閱田姓女學生的手機發話定位處在清水區鰲峰路段,一面聯繫學校教官協助找尋。
就在眾人焦急萬分之際,由員警委託當地派出所警員在鰲峰路段尋獲田姓女學生,田女說,因為旅途勞累,在火車上睡著忘記下車,就一路坐到清水了。
田女表示,下車時,人生地不熟,又沒有手機可以撥打,只好四處問路,剛好走累了坐在公園休息,就被員警認出尋獲。
在電話中得知女兒被尋獲的母親喜極而泣,不斷地感謝台中市警察積極協尋,終於讓她放下心中大石。
由於田女旅途奔波勞累,員警待其返回宿舍梳洗休息後,再由學校教官協同田女至派出所撤尋。
春社所所長曾一峯表示,「報案人通報訊息完整性」與「手機定位查址」為尋獲失蹤人口的最重要指標。民眾依循走失協尋「三不六要」原則協助警方辦案,「三不」為報案不用等、不用跑、不用錢;落實「六要」為更新照片、愛的手鍊、指紋捺印、愛心布標、GPS定位、鄰里守望相助。事前預防、事後立即通報,將有效提高走失案件尋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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