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埔鹽鄉許姓老翁今年5月騎車出門不慎擦撞一名單車騎士,騎士倒地傷重送醫不治,許翁當場驚慌失措,急電兒子到場,許男不忍父親年事已高還要面對司法究責,竟向隨後到場的員警說自己是肇事者,隔天深夜父子向警方自首,許翁遭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冒名頂替的許男則遭彰化地院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今年5月5日傍晚約6點,67歲許姓老翁騎機車準備回家,卻在埔鹽鄉成功路3段與大新路1巷巷口,與騎著腳踏車的71歲施姓老翁發生碰撞,人車倒地後傷重,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許翁見現場一片狼藉,趕緊打電話通知兒子,44歲許男到場後,一時失慮,竟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員警,自稱為肇事者,並配合酒測、到警局製作談話紀錄等。
直到6日深夜,父子在家討論後,許翁內疚自責,決定與兒子在警方未發現冒名頂替案前,主動向警方自首,坦承頂替父親犯行後,近日遭法官判處如上刑度;至於許父撞死騎單車老翁一案,仍由檢警依過失致死罪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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