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中天電視不予換照,卻傳出主委陳耀祥公開替公廣集團及華視「牽線」52台,副主委翁柏宗也對此表態,前廉政署檢察官、律師翁偉倫痛批NCC跳脫本來應該是中立的監理機關角色來推薦頻道,格調太低了。

翁偉倫表示,先不說華視還有近10%的民股,單就NCC該扮演的角色,推薦頻道就很不應該。

翁偉倫強調,NCC與內政部、法務部等機關不同,NCC不是行政機關,是一個委員制、合議制,與公平會極類似帶有監理色彩的機關,比較像準司法機關,本身應該要有很高的中立性,所以對於頻道的安排,程序上應是將有意爭取頻道的提案來進行准駁,根本不該在自己主管業務上提出任何「推薦」。

翁偉倫說,即使有線電視系統商移頻,各方角力下,NCC都應該就各方的優缺點進行審酌後做出裁量,如果對移頻有「定見」,審查時就會偏頗,例如A台與B台競爭,NCC「預訂」給A台,就只會著眼A台好的意見,最後的裁量結果,肯定是給A台,這就有裁量逾越的適法性問題。

至於NCC動輒「約業者喝咖啡」的行為,本來就像是「行政指導」,一個監理機關這樣做就是很不適合的,被約談的業者不可能沒有壓力,再者,如果52台是以公益性頻道為主要考量,市場上很多其他頻道也具有公益性,NCC若要系統台考量推廣公益性頻道,應該讓系統業者從眾多公益性頻道選項中決定,而不是由主關機關指定或認定的頻道。總之,NCC是監督核照機關,不應該做這樣的行政指導行為。

甚至NCC委員因此有可能涉及貪汙違法。翁偉倫說,如果NCC委員因私相授受利益而有違背法律行為,如果經司法機關調查屬實,不管是NCC主委、副主委或任何一個委員等官員,都會因為他的身分可能構成圖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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