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戴姓男子因為懷疑一同經營精品買賣的友人A男、B男私吞款項,將2人押至郊外逼問毆打,A男一口咬定是B男獨吞,因此一夥人再將B男押至租屋處私刑逼問,B男最後不堪凌虐,擊破窗戶後從5樓墜樓致死。事後鄭男等人辯稱B男吸食毒品,神智不清才輕生,桃園法院不採信其說法,判處兩人10年、8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戴男前年7月某日凌晨找3名友人,將A男、B男押到大溪第四公墓對質,A男認定是B男獨吞後取得信任,B男否認後遭踹進田埂、拉頭撞大理石牆壁,之後一夥人再將B男帶到他的租屋處,抵達時因為沒有鑰匙,他們要求房東開門時,房東見B男傷痕累累,因為獲知B男若吐出款項,就可以還清積欠房租,竟坐視不管、幫忙開門。
B男在租屋處遭痛毆到早上,他見無處可逃就撞破窗戶從5樓摔下不治;事後A男辯稱他吸食海洛神智不清,拿膠帶把自己捆起來後走到窗邊就掉下去,戴男則稱當時已有人要還錢,沒有脅迫他還債,房東則說只是幫忙開門,沒有參與行動。法院認為,戴男、A男等人確實因金錢糾紛就已私刑拘禁致人於死,判戴男10年10月、A男8年、房東1年徒刑。
民事部分,法院認定戴男、A男在租屋處持續施暴、綑綁,依喪葬、扶養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判應賠償B男父親、母親各380萬2371元、369萬2304元,而其餘同夥友人和房東則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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