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位人妻小芬(化名)外遇小王(阿雄)近1年,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小芬某日突然想結束這段地下戀情,重回老公懷抱,便對阿雄提出分手,阿雄不滿,竟在小芬的機車上張貼2人姦情字條「你老婆XX洞很大水很多」、「你老婆給你當烏龜」等,綠帽夫看見後崩潰,氣得對2人提告。
據悉,小芬與阿雄偷情1年期間,常跑去阿雄的住處大玩床上運動,某日卻以「回歸家庭」為由,想結束2人的不正當關係。小王不甘付出的感情遭辜負,自己淪為小芬的洩慾工具,便興起報復念頭,竟在人妻的機車上貼出2人發生姦情的字條。
豈料,阿雄貼出的字條被小芬丈夫看見,小芬丈夫不甘被戴綠帽,當場放聲大哭,加上鄰居看見字條到處嚼舌根,因不堪承受精神壓力,便對2人提告求償。
小芬丈夫指控,擔任鐵工的阿雄與妻子發生婚外情,事後不滿妻子提出分手,竟於2019年7月17日時拿著寫有「你老婆給你當烏龜」、「你老婆XX很大洞很多水」的字條,張貼在妻子的機車上,自己因此得知被戴綠帽。還說,阿雄明知小芬已婚,還與她發生關係,已嚴重破壞他的圓滿婚姻,讓他身心受到極大痛苦,因此決定對阿雄提告求償。
阿雄出庭時辯稱,他與小芬認識時,因對方說已離婚才交往,小芬也常出入他家,2人還經常互相傳送愛意,主觀上認定小芬是單身,並非故意侵害小芬丈夫的配偶權。
法官認為,雖然阿雄與小芬交往後才知道對方已婚,但分手後卻張貼不雅文字的字條,因此判他拘役10日;侵害配偶權部分,判決需賠償小芬丈夫2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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