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台(中天)移師網路平台,繼續行使第四權,善盡媒體監督政府責任之際,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悄悄舉起另一把打壓言論自由的利劍。

外傳NCC重啟研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網管法)草案,規定「一定經營規模以上之網際網路視聽業者」應辦理登記,且不得提供非法業者或其代理人所需之設備或服務,對於境外未取得許可的服務內容,應依主管機關之通知予以攔阻或為必要之處置,不得有「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妨害國家安全」。NCC企圖更進一步限制新聞自由,令人不寒而慄。

審視網管法內容,首要重點在於國家安全,但標準由主管機關自由心證,令人聯想起NCC對中天的審查,可說是「白色恐怖二.○」。對民進黨來說,「國家安全」這頂大帽子何其好用!把反對立場的媒體一律扣上紅帽子,現在又要對網路媒體進行國家安全審查,那豈不是為「白色恐怖三.○」取得合法依據?

過去民進黨以追求自由的姿態示人,掩飾其真正的本性,那就是「終極台獨」。凡是妨礙這個目標的因素,都必須徹底排除。現在透過關中天,達到媒體寒蟬效應,接下來就是藉由「打假新聞」名義,或是以維護民眾視聽權利等理由,控管任何形式的媒體,達成實質「一言堂」。

因民進黨把民主自由喊得震天價響,致使外界誤以為他們是在為核心信仰奮戰,其實民主自由對他們而言,只是一種「工具」。若媒體經營者誤以為言論自由權利是天經地義,是被民進黨遵循不渝的,完全是美麗的誤會。

從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中天假處分抗告的理由來看,代表司法權放棄制衡行政權,認同政府居於管理地位、擁有媒體的生殺大權,尤其無知地認定衛星新聞台為「公共財產」,所以政府有權監督,更是違背了媒體實務。

正如NCC前主委蘇蘅所說:「中天不准換照案,不但顯示NCC沒有言論及新聞自由的基本素養;對媒體監督政府發揮民主功能,更只有破壞性的影響。」她直指此案象徵「政治公權力打壓新聞自由的黑暗時代」,顯示民進黨濫用權力到了極致!

對蔡政府而言,國家安全是塊遮羞布,透過把競爭對手抹紅,就能將其排除言論自由的保障。民主自由對民進黨而言,是用來招攬支持者、包裝政治鬥爭;言論自由充其量是「口頭禪」,完全沒有價值內涵,「抗中求獨」才是最首要。否則關中天後,寒蟬效應已經達成,為何還要制定彌天蓋地的網管法?因為整治反對「抗中求獨」的言論,絕不能有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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