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於11月20日提交第二階段連署名冊,歷經近一個月的查對,中選會今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並宣告「罷捷案」正式成立,定110年2月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中選會今發布上述新聞稿,全文如下: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8)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劉辰芳女士領銜提出高雄市議會第3屆第9選舉區議員黃捷罷免案,於當日宣告該罷免案成立,將函請被罷免人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向該會提出答辯書,同時決議該罷免案於110年2月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中選會表示,高雄市議會第3屆議員選舉第9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8萬7,829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2萬8,783人以上。該罷免案原連署人人數4萬1,683人,符合規定人數3萬498人,不符合規定人數1萬1,185人,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依法應由中選會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中選會指出,今日委員會議除決議該罷免案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外,也討論通過該罷免案工作進行程序表,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 109年12月18日 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二) 109年12月31日前 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三) 110年1月5日前 發布罷免公告
(四) 110年1月17日 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五) 110年1月27日至2月5日 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六) 110年2月2日前 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
(七) 110年2月6日 投票、開票
(八) 110年2月9日前 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九) 110年2月9日 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文章來源:中選會新聞稿原文
(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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