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涉嫌用勞動基金貪汙、炒股。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今天在立院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賴認為應將掌握一定部位的政府基金自操人員列入高風險列管對象,並建立輪調制度,蘇貞昌也認為,建立輪調與稽控制度,這很必要。
賴香伶指出,游迺文的行為早就逾越自律公約,卻因為游是政府基金「自操人員」,不是「代操人員」,在現行法規有規範不足問題,現行只有一條鞭的政府機關如政風、人事、主計有輪調制度,建議未來掌握這麼大資金的人,應該也要納入輪調制。
賴香伶質詢法務部長蔡清祥,游迺文並未被納入洗錢防制法規範,是否要把這類人列入高風險列管對象?蔡清祥回應,尊重業管單位,若單位認為所屬人員需要列為洗錢防制對象的話,法務部接受會接受建議名單,讓行政院來核定,這些人就可以列入了。賴追問,現在名單裡是不是沒有人?蔡坦言自己還沒簽過,蘇貞昌也說,這個層級不會到院長這裡。
不過蘇貞昌也強調,這件案子是勞動部主動偵辦,經過司法後又發現更多事證,他也認同賴的提議,對於這樣子的人是不是需要輪調還有相關的稽控制度,都要做檢討,「這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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