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下午國道1號彰化路段發生一起離奇車禍,一輛白色自小客車,停放在靠近國道1號194公里處,車頭幾乎撞毀,但警消獲報趕往現場,卻沒有看到車主,沿著邊坡尋找,也未發現駕駛人,國道三隊表示,研判車主應該是自行離開,目前正聯繫車主到案說明,了解詳細原因。
國道三隊表示,今天下午5點左右獲報,一輛白色自小客車停放在外側車道,抵達現場時發現白色自小客車,沒有翻車,車頭明顯受到撞擊,但車門、玻璃等完好,研判車主是自撞護欄,棄車離開現場,目前由分隊連繫車主當中,沿路回堵將近7公里,事故在5點47分排除。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張弘杰表示,在國道發生事故,棄車逃逸,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可吊扣駕照1至3個月。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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