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58歲鍾姓男子昨駕車沿台11線北上,行經花蓮豐濱鄉43.3公里處不慎與對向小貨車發生擦撞,鍾男與小貨車林姓司機身上多處擦傷,送醫治療幸無大礙;經查鍾男酒測值竟高達1.39毫克,據了解其身份為新店警分局某分駐所副所長,警方目前仍正釐清肇責,全案也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鳳林警分局表示,昨天下午4點多接獲民眾報案指出,台11線43.3公里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員警到達現場發現是一輛自小客車與小貨車發生擦撞,雙方駕駛人均有受傷,送往衛福部花蓮醫院豐濱分院檢查治療,所幸並無大礙。
根據監視器畫面,鍾男原本駕駛在右邊車道上,因不斷左偏甚至駕駛在對向車道上,疑因未注意,不慎與小貨車直接對撞,造成自小客車右側側門與小貨車車頭全毀。而據了解,鍾男現為新店警分局某分駐所副所長,利用休假期間開車前往花蓮遊玩。
經查鍾男與林男均有合格駕照,唯獨鍾酒測值達1.39毫克,警方目前仍正釐清肇責,全案也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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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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