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稽查員的徐姓男子,轉業以環保科技公司為幌子,當「白手套」行賄5名環保局官員,大喇喇在市府前收受賄款,不但稽查員受不了誘惑洩漏稽查結果,公關室隊員也幫忙提前通報,甚至有技士幫忙偷天換日掉包採檢水樣,桃園地院依貪汙罪判刑2至10年不等,全案可上訴。
曾任4年桃園市環保局稽查員的徐姓男子,離職後開設環保顧問公司,深知環保設備代操作業者千方百計避免稽查,打著環保局核可簽證技師的名號當「白手套」,利用過去人脈幫業者行賄官員。
徐男以百貨公司禮券及悠遊卡儲值方式行賄蔡姓稽查科約僱助理,洩漏環保局稽查結果、轄區分工、值班表。另以5000至1萬5000元現金要求林姓稽查科約僱助理不開單或抽單。
徐男另以「每月2萬元」代價,向公關室許姓隊員、委外管理「桃園市政府環境稽查雲端平台」的鄭姓組長取得稽查平台的帳號、密碼,獲取各地陳情內容、派案進度,及稽查結果,甚至關說放水。
陳姓水質土壤保護科技士最誇張,不但把突襲稽查的廠商名單和確切時間從公務信箱寄到自己私人信箱,再把信箱的帳號密碼交給徐男,每家廠商索賄1萬元,讓業者可以提早加水稀釋、變更製程以利排放的廢汙水而通過檢驗,甚至有公司被查獲3次、面臨停工,陳索賄8萬元提供「3/30,上午9點」的稽查資訊。
陳姓技士更曾偷天換日,幫忙掉包稽查員採集的硝酸鹽氮超標的採樣水,讓排放汙染的廠商免責,甚至指示採集人員不用送驗,每次事成都向徐收取業者的賄款,一行人大膽多次把車停在市府廣場前,就在車內收受賄款。
涉案的環保局官員和業者多達11人,蔡、林、陳、許、鄭等5名環保局人員坦承不諱,並繳回犯罪所得22萬元、2萬元、24萬元、16萬9000元和36萬6000元,分別被判處8年、2年、10年、7年半和7年徒刑,5人案發後都已去職,其中陳姓技士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撤職。
擔任白手套的徐男得易科罰金部分共應執行1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3年,其餘涉案的5名業者均獲緩刑。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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