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警察局善化分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出有不法業者將營建廢棄物棄置大內區林地,警方獲報後隨即會同南市府環保局前往稽查,並逮捕2名嫌疑人,訊後依法送辦。
善化分局大內分駐所勤務人員日前巡邏時,在大內區內郭里發現一輛曳引車行駛於道路上,行跡可疑,遂沿路尾隨該車,發現該曳引車行駛至大內某林地後,開始傾倒營建廢棄物,當場將車上2名嫌犯逮捕後帶回調查。
善化警分局長朱信憲表示,廢棄物需經過適當處理,才不會造成環境汙染。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隨意棄置廢棄物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業者別心存僥倖。
朱信憲還說,民眾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時,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檢舉,共同打擊不法,以維護大自然生態環境。
(中時 )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