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有網友在網路貼文,指稱一家燒烤店老闆將店員的3歲小孩打到屁股大片瘀青,針對燒烤店疑虐童案,市府社會局18日表示,男童現交由外婆外公照顧;燒烤店老闆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依法開罰。
社會局表示,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家防中心18日接獲通報,立即派社工到現場了解,經驗傷確認,男童的屁股、後背與左大腿側邊,有多處瘀傷。社工評估男童母親的照顧與保護能力有限,緊急聯繫男童的外婆、外公到場,外婆、外公有照顧和保護意願,能協助後續照顧男童。
「兒虐零容忍」,社會局說,兒童保護,人人有責,依據警方初步調查,男童媽媽因男童碰觸燒烤器具,多次口頭警告無效,所以要燒烤店老闆管教。 但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少年身心虐待或不正當的行為。」違者,市府應依《兒少權法》第97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社會局強調,若發現兒少疑似受到虐待或不當對待情事,請立刻撥打113保護專線通報,讓警方及社工人員可以立即介入並進行調查保護,維護兒少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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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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