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通過決議,將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顏汝羽移送懲戒法院懲戒,這也是法官法修法後,不用經過監察院審查彈劾後,依新制直接跳過監院送交懲戒法院的首例。
顏女遭認定偵辦竊盜案,被告辯稱遭警察圍住要求認罪,顏竟回「我從剛剛就覺得你謊話連篇」,還嗆要被告指認警察瀆職,若查無瀆職就辦他偽證與誣告。
另她在檢察官論壇點名一位律師「白目到開完偵查庭後,跑去跟擔任法官的朋友抱怨」、「常常喜歡背後抱怨就讓妳紅」等語,PO出該律師臉書截圖公開批判,有損律師名聲及檢察官職位尊嚴。
檢評會認定顏汝羽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決議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惟考量其資歷尚淺,事後表達反省改進之意,建議給予「申誡」。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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