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定於110年8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中選會表示,依108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110年起,每2年舉行1次。依上開規定,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經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定於110年8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會中同時討論通過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工作進行程序表,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 110年5月27日 發布公民投票公告
(二) 110年5月28日至8月27日 辦理公民投票案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
(三) 110年8月8日 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完成
(四) 110年8月24日前 公告投票權人人數
(五) 110年8月28日 投票、開票
(六) 110年9月3日前 審定公民投票結果
(七) 110年9月3日 公告公民投票結果
而目前已確定可以於8月28日舉行投票的公投案只有重啟核四公投,反萊豬公投、公投復併大選、搶救大潭藻礁公投三案則正在進行二階段連署中,力拼也能於今年8月28日投票。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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