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領有重度殘障手冊的曾姓老翁,與前妻育有2子,因為長子也有智能障礙,後來接受次子的建議,將祖厝過繼給他,換取每月9千元生活費,但房子過戶後,次子竟遠走他鄉,老翁心死,只好求助司法要求次子履行先前的約定。
據了解,曾翁30歲因為腦中風,導致左耳失聰、罹患精神思覺失調症、陳舊性肺結核等疾病,後來妻子與他離婚,棄父子3人而去,曾翁雖無法正常行動,仍獨自扶養2個兒子成人,由於長子也是智殘人士,家中唯一能正常工作的人,只剩下次子。
據「自由時報」報導,曾翁的次子說服父親,只要將祖厝過繼給他,每月就會拿出9千元扶養老父與長兄,曾翁同意後,去年4月完成祖厝過繼手續,沒想到次子拿到房產就不見蹤影,棄父親與哥哥不管。
曾翁的大兒子目前住在安養中心,每月需付2萬5千元費用,但他現在只有每月1萬7千元低收補助,自己生活都有困難,甭說支付大兒子的安養中心費用,走頭無路之下,只好提告要求次子如當初約定,每月付他9千元。
曾翁次子在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都未出面為自己辯護,法官根據相關事證採信曾翁說詞,判決曾翁的次子每月應付給父親9千元扶養費,可上訴。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