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鎔律師指出,李在鎔尊重法院裁決,決定不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因為25日上訴截止日,就檢察官方面來說,也正考慮是否對此判決不服上訴。若屆時檢察官未上訴的話,李在鎔最終就維持兩年半判決。
現年52歲李在鎔於2017年2月被指控行賄298億韓元,約合2740萬美元,當時並承諾可提供更多賄款。2017年,李在鎔曾被判處五年徒刑。但在上訴後改判兩年半,隔年並遭釋放。
2019年8月,最高法院裁定李在鎔行賄金為86億韓元,並將該案發回上訴法院重審。納入李在鎔已受刑時間,除非獲得赦免或減刑,否則李在鎔要在2022年7月才可重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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