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纏訟13年,其中前總統陳水扁部分已裁定停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因法官調動,由新接任承審的李世華法官召開準備庭;陳致中與黃睿靚手牽手到庭應訊,他們否認涉及洗錢,強調只是聽從吳淑珍指示到銀行開戶。庭末法官諭知候辦。
這起案件當初檢方起訴時分成三部分,包括南港展覽館案及龍潭購地案、國務機要費的商業會計法,陳致中夫婦涉及洗錢;國務機要費部分,更一審將扁珍和幕僚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判處無罪,違背經驗法則,撤銷發回更審。


更二審法官李世華今開庭審理,陳致中夫婦委由律師表示,他們只是依照吳淑珍指示,到銀行辦理開戶,至於帳戶內的錢是否為龍潭購地等貪汙案的資金,或是選舉時的結餘款,他們也不清楚。
陳的律師原本聲請傳喚吳淑珍、柯建銘等人到庭作證,但法官詢問證人到庭的待證事項為何?律師與陳致中討論後,決定捨棄傳訊,全案也沒有要再調查證據,法官諭知全案候辦。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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