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過去12年來,透過服務處主任陳玉臺的鐘錶店員工請領助理費,每月薪資都被潘挪作私用,不法所得至少300萬元。士林地檢署26日約談潘懷宗、陳玉臺以及3名人頭,訊後依貪汙罪當庭逮捕潘、陳2人,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士林地檢署26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潘懷宗辦公室、陳玉臺的鐘錶店等6處,查扣行動電話、存摺等證據,並通知潘等7名被告以及4名證人到案說明,其中陳姓人頭、王姓會計等人,檢察官諭知5萬元交保,而陳姓、李姓以及潘姓人頭助理則請回。
潘懷宗辦公室「大掌櫃」陳玉臺經營鐘錶店,涉嫌利用自己的員工,掛名在議員辦公室充當助理,並請領公費薪資,檢察官調查,辦公室主任陳玉臺確實有在服務處上班,但3名人頭在過去12年間,一邊在服務處上班,一邊又在鐘錶店工作,陸續擔任公費助理,薪資全都被潘、陳2人挪作私用。
檢察官認為,潘懷宗及陳姓辦公室主任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的情形,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均經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認尚無羈押必要,諭知交保或請回,檢察官將就相關事證持續調查釐清。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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