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所提主決議重要內容為:「建請行政院要求經濟部督導台電公司,除新燃氣1、2號機組外,加速推動台中電廠新燃氣3、4號機組計畫及天然氣接收站計畫。未來每完成1部新燃氣機組商轉,2年運轉順利後即除役不拆除(無運轉許可,但機器保留,因應緊急危機)現有2部燃煤機組,以達成早一天燃氣,少一天燃煤。台中電廠10部燃煤機組原定2046年前全部除役,應提前約10年,於2035年就實現」。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提出的版本,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表決結果,出席106人,68人贊成、0人反對、38人棄權,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國民黨版中火主決議:「請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應儘速優先汰除中火4部老舊燃煤機組,在市府都審會通過設置燃氣機組計畫時,台電必須先除役2部燃煤機組,等燃氣機組建置完成,再除役2部,以提升全台空氣品質,共同維護民眾健康」。則沒有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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