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質疑過去只要曾任中評委或中央委員就可參選黨主席,去年主席補選才搞出「入黨滿1年」的限制,是誰因人設事?國民黨反駁指出,主席選舉辦法有關選舉人須入黨1年,是在2017年為解決「人頭黨員」的問題,將原先入黨4個月即可投票的規定修正為1年,在當年的全代會通過;而主席選舉作業細則規定「候選人須具備選舉人資格」,則是歷次都如此訂定,若為趙修改,才是「因人設事」。
國民黨表示,有關黨員具選舉人資格,必須從入黨4個月改為滿1年,是2017年吳敦義在任時全代會通過的,當時因為當年5月間的第20屆黨主席選舉因競爭激烈,有吳敦義、洪秀柱、郝龍斌、韓國瑜、詹啟賢及潘維綱等6人參選,衍生太多「人頭黨員」入黨投票,為了杜絕此現象,才在當年8月的全代會將選舉人修正為入黨滿1年才能投票,該規定就沿用至下次黨主席選舉,就是今年第21屆黨主席選舉。
至於去年全代會修正黨主席選舉辦法,是取消候選人必須取得「具黨權的黨員3%連署」的規定,以擴大參與,無涉入黨時間限制。
國民黨表示,有關黨主席補選作業細則規定候選人須「具選舉人資格」是歷年都依母法(黨主席選舉辦法)訂定;由於2017年將選舉人訂為須入黨滿1年,因此去年黨主席補選作業細則的候選人、選舉人,自然都變成必須入黨滿1年,這無涉去年補選要卡誰的問題。
黨務人士表示,趙少康參選主席有兩個問題,一是有無具備中評委或中央委員資格,這部份涉及主席是否聘任、全代會通過或追認;至於入黨滿1年的規定,除非中常會在討論今年黨主席選舉作業細則時,將第五條規定「候選人具選舉人資格」修掉,但此規定行之有年,若要為了趙少康修改,讓候選人可以不具選舉人資格,就是因人設事,有如這次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吳怡農可以參選主委,卻沒資格投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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