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春節期間也適逢學生放寒假,及大學學測結束,青少年騎車結伴出遊機率大增。「車速過快再加上路況不熟,是假期間常見的機車意外事故的原因。」鍾國良解釋,一群年輕人在興奮出遊的情緒感染下,很容易降低對周遭危險的感知意識,而不經意地作出危險或錯誤的騎乘方式,如併行嬉鬧、超速、競速、蛇行等;再加上對所處環境不熟悉或忽視潛在危險因子,都會影響原有的認知、判斷力,甚至反應力。此時若車速過快,一旦發生突發狀況,反應不及,所造成的損傷將更為嚴重。
對此,鍾國良則提醒機車族一定要同時建立「安全駕駛」與「防禦駕駛」的用路態度,除了應作到遵守交通規則的「安全駕駛」外,也建議要有兩個自保的防禦駕駛觀念:
一、常時開大燈:指的是機車大燈常時開著,或使用有晝(日)行燈的機車。很多人以為開大燈只有照明功用,其實在交通上,「你看到我、我看到你」是最基本的安全守則 (很多事故都是源自於「沒有看到對方」) 。所以,機車常時開大燈的目的是「讓別人更易發覺機車的所處位置,也比較不會誤判機車速度」。再者,機車常時開大燈也能在其他情境下成為避免發生事故的關鍵,例如車燈透過他車後視鏡反光或彎道的凸面鏡,亮點更為明顯,有助突顯我車位置,從而降低發生意外的機率。因此,建議騎士在機車一發動後,大燈同步開啟,是很重要的第一步。
二、預作煞車:指的是鬆油門,並操作煞車拉桿(踏板)到車子微有煞車力。一般而言,汽/機車駕駛人從發覺狀況、鬆油門、操作煞車到車子有足夠煞車力,大約需要1秒鐘時間,而預作煞車可以當作是先做了一部分動作;相對於沒鬆油門或只鬆油門沒操作煞車,多了一個時間差,當發生緊急狀況時,這短短的時間差就可能發揮關鍵作用。若這時間差以0.5秒來算,假設機車的時速50公里,即意謂機車將可能因為有預作煞車而提早7公尺就停下來,成為避免撞車的一個距離;若仍不幸發生撞擊,也會因機車已提早減速而大幅減緩發生撞擊的傷害程度。另根據國外研究結果,對於一個沒有外殼保護的行人或騎士在時速30公里與50公里發生撞擊的致死率,分別約10%與80%。由此可見,控制車速的重要性,而「預作煞車」就是機車族在行經路口時的重要防禦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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