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位陳姓消防員因外表帥氣曾上過新聞,但卻遭到一位苗姓人夫指控,陳男偷偷和他的妻子暗通款取,兩人砲跡遍布新北、桃園各大摩鐵,苗男不甘被綠,怒向陳姓男子提告求償,桃園地院於本月初結審,判賠40萬元為恰當,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苗姓男子控訴,他與妻子於2013年結婚,但沒想到妻子卻從2018年起透過LINE密切與陳姓男子連繫,甚至在2019年間,兩人多次相約新北與桃園兩地的摩鐵,享受禁忌的肉體交流,直到2019年9月間,陳男的妻子察覺,兩人才稍稍收斂。
苗男透露,同年11月,兩人又再度勾搭上,每個月至少發生三次以上的性行為,而他卻直到2020年7月才得知妻子與陳男搞婚外情,他與妻子也於2020年10月離婚,但苗男反覆思量後,實在不甘心婚姻被陳男攪擾,因此向法院提告求償100萬元。
桃園地院審理期間,陳男聲稱,他與苗妻認識是因為支援2018年的選務工作,期間兩人除了業務交流外,並無任何逾越男女分際的舉動,更質疑苗男所提出的證據均無法證明他有侵害其配偶權。
對此,法官認為,苗男所提出的陳述與錄音文件相符,再加上苗妻也出庭證實一切屬實,陳男為了自清出示與苗妻的對話紀錄中,卻在對話中見到苗妻稱呼他為「寶貝」,在在顯示兩人關係不一般。
法官考量苗男因此事與苗妻離婚,顯見造成他心中巨大的創傷與痛苦,酌情後,於本月初判陳男應賠償苗男40萬元為合理,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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